[清]李光地-第62卦?小過九四?象傳詳解 案:位不當,即所謂剛失位而不中者,惟剛失位而不中,故戒以當過遇之,不然則有危矣,豈可長執(zhí)此而不知變乎。 —— [清]李光地等撰 《御纂周易折中》 小過
[清]陳夢雷-第62卦?小過九四?象傳詳解 以剛居柔,前與柔遇,故曰不當,不可長。他卦多于上爻言之,此言于四。故程傳以長爲上聲。謂當陰過之時,陽不能長而盛也。然于終字,義有未安。蓋陰陽消長,理勢自然。竊意此句即勿用永貞之意。言往厲雖在所戒,而陰之過,終不可長。是以當隨時變通,不可固執(zhí)也。長字如字,未知是否。 —— [清]陳夢雷撰 《周易淺述》 小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