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飲食必⑴有⑵訟⑶,故⑷受⑸之以⑹《訟》。
【譯】為保護飲食方面的權(quán)益不受侵犯肯定要發(fā)生打官司的情況,所以承接《需》的用《訟》卦。
【注釋】⑴“必”肯定;斷定。《韓非子·顯學(xué)》:“無參驗而必之者,愚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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